查看“︁《《恶俗狗七宗罪》之罪二:妒忌》”︁的源代码
←
《《恶俗狗七宗罪》之罪二:妒忌》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该页面: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这些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
管理员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 作者 == [[刘泽]] == 削除前地址 == 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3424616 == 正文 == 以下博文内记载了恶俗分子目前70%的黑料,如果有人想知道我为什么如此反感恶俗分子,在网络暴力下仍然可以坚定不移,说不定在下面的篇[https://media.weibo.cn/article?object_id=1022%3A2309404399467821400458&extparam=lmid--4399467824075625&luicode=10000011&lfid=100103type%3D1%26q%3DESU%E8%A1%8C%E4%B8%BA&id=2309404399467821400458 博文]中可以寻找到答案哦! '''嫉妒(拉丁语:invidia,英语:envy)'''--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恼恨他人。 以下故事根据某恶俗小鬼真实经历改编,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正午的阳光,异常的刺眼。饭后的寝室,异常的喧闹。 梁大剑坐在自己的床上,疯狂的刷着手中的苹果6s,眼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就是个啃老fw,绝对不可能!这些东西绝对是他拿他爸妈的钱买的!” “这……这……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啊!!!” …… 梁大剑,东北xx大学大四学生。距离上一次校招已经过去了一周时间了,焦急等待的梁大剑终于收到了上次校招的结果。可想而知,他又没过。 回想这四年来,梁大剑为了赚学费,做了很多工作。发过传单,做过服务员,搬过砖,可惜梁大剑嫌这些工作赚的少,而且累,基本上都是干了没几天便辞职了。后来,梁大剑上大二时,在网上意外发现了一个帖子,帖子内容很简单,只有寥寥数字: '''招收发帖人,一贴五十;招牛奶售货员,一箱一百,懂的来,不懂勿扰。''' 一贴五十,一箱五百,这薪资对于他目前的生活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可是,当他看到最后一行字时,他犹豫了。因为他兵不明白,这一行字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东西。 “不管这行字背后隐藏的是什么,这活儿,我都接了!” 于是他立即给发帖人发了私信。然而发帖人不是别人,正是上期专栏的主人公,宋远曦! 此时的宋远曦已经拿到了卖鹰人的四万美元的投资,不但扩充了恶俗维基的服务器,更是招收了一批服务于他的未成年人,负责发帖以及卖牛奶,看着自己的“事业”做的越来越大,宋远曦的可用资金也越来越多。由于他的贪婪,他并没感觉到迷茫,反而对自己的这份“事业”充满了极大的信心。 当晚,宋远曦打开百度贴吧,阅读着他一天来收到的私信。 “咦?他的意向貌似很强,说不定很容易被洗脑呢。” 宋远曦放下了手中的泡面,开始与梁大剑聊了起来。 当梁大剑了解了宋远曦所做的事情后,他有些迷茫了。他看了看他的室友,又看了看桌子上还没完成的作业,想起了老师对他的谆谆教诲,又想起了他爸妈对他殷切的希望…… 他内心纠结的程度,堪比当年高考时选择志愿。 以他好吃懒做的性格,在没有毕业之前,能做的工作也许就只有这个了。但是这份工作违背了他的三观,而且一旦接手,便要堕入万丈深渊…… 然而,出于对钱的渴望,梁大剑终究是压制住了内心仅剩的理智,接受了宋远曦给他提供的这份“工作”。 可惜的是,梁大剑被骗了。 他干了整整两年,不但钱没有挣到多少,就连学业也因此落下了。再加上恶俗维基这个环境对他的影响,让乐观开朗的梁大剑变得沉默寡言,一旦与自己的室友发生不快,就会偷偷来到图书馆,用恶俗维基惯用的套路,将其狠狠羞辱一番。不过,梁大剑念在他与舍友们存在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他并没有将这些内容发到恶俗维基上。也许,他的室友这辈子永远不会知道,他的身边居然埋着这样一颗可怕定时炸弹。 如今,梁大剑已经大四了,他用的手机还是当年他父母买了家里的一头牛来给他买的苹果6s,穿的衣服是七八天没有洗的地摊t恤,裤子则是自然破洞的牛仔裤。当然,这有可能是梁大剑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一件衣服了。 “他这个啃老fw真是该死!年龄那么大了还搞直播,还不出去工作。” “哈哈哈迫真fw,他倒是想工作,就他那农必学历怎么可能会有单位要他啊。” “对,一定没有单位要他。他现在一定在上海过的很惨,那些手机电脑什么的,都是从他父母的养老金里偷出来的!” “对,一定是这样……” 整个寝室,只有他一个人没有收到offer,他的室友为了顾及他的自尊心,出去庆祝没有叫他,而是悄咪咪的离开了宿舍。梁大剑见自己的室友对自己不理不睬,眼中的怒火更甚了。 “这个啃老fw,你怎么还不死啊!!!” “颅内上班,丢不丢人啊?” “在?不是说好了在上班吗?怎么还在直播?” ……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传来,梁大剑纳闷的抬起头,看了宿舍门一眼。 “门没锁,进来吧。” 梁大剑话音刚落,几个身着警服的警察一下子冲了进来,不由分说的将梁大剑铐了起来。 “报告班长!电脑发现违法文件!” “报告班长,手机中含有违法文件,和嫌疑人张某保持了近百天的联系!” “报告班长……” “什么?我儿子被抓了?” 远在辽宁务农的梁大剑父母一脸惊愕。
返回
《《恶俗狗七宗罪》之罪二:妒忌》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随机页面
新闻
文章
恶俗史记
刘人药
创人药
群体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