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聊聊关于@警民直通车-上海 删除评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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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弘阳

削除前地址

https://weibo.com/2683113883/Fk65wmFxV

正文

今天我想聊聊关于@警民直通车-上海 删除评论的行为 市公安局官博认为本人的回复让他们看着很不爽 于是我的评论被删除 下方是市公安局发布的对民警的处理结果和别人转发的我的微博 我就想问问 我国的言论自由在哪里? 本人的言论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吗? 本人曾经也从事过警务工作 对民警的辛苦是深有体会的 但是我搞不懂的是 为什么对当事民警做出记大过的处分? 是谁决定的? 脑子呢? 你们有考虑过自己兄弟的感受吗? 是不是只要抱着小孩都可以妨碍公务? 对妨碍公务的行为不过就是警告? 难道这个处理决定不是保护抗法者吗? 对民警公平吗? 交通法规定只要车辆撞了人 不管什么原因哪怕没有任何责任 也要进行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 我就想问凭什么? 要说人道主义 我想说的是这种所谓的人道主义不过助长碰瓷者的嚣张气焰 就是告诉行人可以乱穿马路 反正只要被撞了就可以拿到赔偿 我就举交通法这个例子 公平吗? 现在民警因为正常的处理公务结果就是因为小孩子摔倒了地上结果就要被记大过处分? 让人心寒!!! 要说民警的错在哪里 民警的错就是没有把孩子先抢过来再进行对该名妇女的控制 小孩确实是无辜的 但是小孩不是你违法乱纪的借口! 难道你们的官博只能出现满世界的赞美 只要有一点不符合你们的虚荣心就要被删除 只要有一点说不公平的就要被删除 是这样吗? 下方赞的截图我还没截完整 就事论事 凭良心说民警真的应该记大过? 我不知道这个处理意见是怎么出来的 是不是社会的舆论施压出来的呢? 如果这样的话 以后哪个民警还敢正常的处理公务? 如果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回复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