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人居然敢在中国境内“建国”?究竟是谁给你们的胆子?》
作者
削除前地址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287455783182652
正文
此事情出自b站,创国与创蜜。
文件:刘泽向 中正投降.jpg
1931年9月18日,侵华日军发动九一八事变,完全侵占东北,并成立伪满洲国,此后陆续在华北、上海等地制造事端、挑起战争。
1937年7月7日,日军在北平附近挑起卢沟桥事变,中日战争全面爆发。
历经八年抗战,中国人民取得了抗日战争的完全胜利,将日本帝国主义从中国的版图上赶跑,同时也惩治了那些为了荣华富贵而投降日本的汉奸,明确的告诉了他们,谁才是中国的真正主人。
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3周年,中国人民打败日本帝国主义已经过去了七十三个春秋了。在这七十三年间,中国民间曾经出现了不少想要分裂祖国的邪教或组织。不过,他们都毫无例外,被国家的铁拳碾碎成渣,将他们这种愚昧无知的想法扼杀在了摇篮里。
老祖宗给你们留下来的安定盛世,就是让你们这样作妖的吗?
在b站,有这么一群人。他们自称创蜜,在b站搞了一个名叫“创国”的东西。
根据b站的搜索结果显示,参加创国的创蜜数量,貌似还挺多。
专栏有六页,视频有四页。将独人13奉为创国的“主”,其意义不言而喻。
除此之外,他们还用这种方式侮辱爱国青年,凡是爱国青年,都会受到他们的严酷打压与辱骂。(铭记历史砥砺前行,这个up主,还有人记得吗?)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刑法,如果看过刑法的可能会知道,他们这种行为,已经犯了颠覆国家政权罪。
那么,什么是颠覆国家政权罪呢?
1、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定义,指“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具体颠覆指“以非法手段推翻或篡夺国家现政权政权,包括中国各级权利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内的整个政权”,颠覆形式包括暴力和非暴力、公开和秘密。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是指以各种方式改变人民民主专政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基础的行为。
3、该罪属行为犯,但其构成,又不要求有颠覆政府的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进行了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是否得逞,颠覆国家政权罪依然可以成立。而如果行为性质属于武装暴乱,则需另依照武装暴乱罪来处刑。
4、根据该法律条款的规定,对此罪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当然,除了颠覆国家政权罪,以个人名义“建国”的这种行为,还犯了刑法中的分裂国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结果,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
无论是颠覆国家政权罪,还是分裂国家罪,在中国境内私自宣布“建国”,以“国”自居的行为,都严重违反了刑法与宪法中的相关条例。
在国中“建国”,客观方面表现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根据创蜜的数量上来看,这个群体已经有了一定的组织。这么多天以来,大家可以从我的评论区里看出。他们步调一致,用词统一,指哪打哪,可以说,这些人,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系统性和整体性。除了攻击我以外,他们这种以“国”自居的行为,更是从正面验证了他们是一场有组织的,有预谋的,分裂国家主权的行为!
维护国家主权,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由于我人小式微,势单力薄,面对这样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群体,我根本无力抗衡,想必其他人也和我一样,想出力,却又不知道该往哪里使。
好在,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已经正式开通,每一个公民都可以通过拨打12339进行举报或者登陆网站https://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将你在b站所看到的证据截图下来,详细说明情况后,就可以进行举报了。
保卫祖国主权完整,人人有责!